1、交通:全程空调旅游专用车
2、门票:见行程
3、住宿:2晚4钻景区度假酒店~卧龙胜境酒店
4、用餐:赠2早3正餐(D1晚餐/D2早中晚餐/D3早餐)
5、导服:全程中文导游或工作人员服务(上海接,当地送)
报名须知
1、客人退团说明;七天内退团扣车位费180元/人,如换人顶替出行则不扣费;7-5天以内退团损失团费35%,5-3天以内退团损失团费40%,3-1天以内退团损失团费50%,出发当天退团损失团费60%!
2、本行程从签约之日起即起法律效力,出行前如需退团按旅游合同法执行法律效力,出行期间脱团或退团游客需按旅游合同法承担违约损失,因自身原因中途放弃景点,用餐,住宿均无退费,不另行补充未游览景点。
3、本行程为散拼成团,参团期间请友好相处相互尊重文明出行,根据国家旅游局出台的《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游客不良信息保存一至两年,会影响到游客再次旅游,严重的甚至会影响到银行信贷、出境等。
4、报名时提供准确的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导游会于出团前一天19:00前短信或电话联系,线路满40人发团,如不成团,我社提前三天通知客人延期或退团,我社不产生任何赔偿。此线路散客班拼团,接送车会有等候或者绕路现象,请客人谅解!!!
5、必备物品:成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儿童户口本原件。特殊优惠证件到达景区时由导游交付景区查验并登记优惠门票的游客资料。游客在享受本报价的门票优惠及自费项目的联票优惠后,不重复享受景区的门票优惠政策。
6、客房内的有偿使用物品请认真阅读说明,勿随意使用。离店前自己清点检查个人物品。
7、行程内标注的行车时间或游览时间为常规情况下所用时间,如遇堵车、封路;景点游客较多或较少等情况,按实际情况增减时间。因行程存在各种各样的不确定因素,导游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安全、顺畅的前提下调整行程和景区游览的前后顺序,以不减少参观景点和游览景点的时间为准。旅游者在行程中未经旅行社同意,自行离队或放弃旅游景点,视为自动放弃,费用不退。
8、旅游者应在旅游合同中如实填写身体健康状况,将自身不适合旅游的疾病在本合同中书面告知旅行社,同时将自己的旅游去向、出游时间告知直系亲属;旅游者应自行承担对上述内容隐瞒、谎报的责任与后果。旅行过程中由于游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后果,由游客自负。
9、接待质量以客人填写质量单为准,请如实填写《意见反馈单》,如对服务标准有异议,请在当地提出,我们及时解决。处理结果以在当地填写的“游客意见书”为准,逾期不予受理。如果客人在意见单上填写“差”一栏后,并在意见单上填写投诉理由;可视为投诉范畴,恕不受理客人因虚填或不填意见书而产生的后续争议,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客人自负。游客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上车,更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拦车、霸车等严重违反旅游法的行为,不听劝阻不能制止的,旅行社可以当场解除合同,做自动离团处理;如对他人造成损失均由肇事游客承担。(客人在当地意见单签的没有投诉,回去之后就投诉说在导游面前不敢不签,碍着面子别人签了自己不签不好等等原因,我社不予受理),处理投诉我社严格按照客人签的意见单为准!
10、线路为特惠活动,所有旅游项目打包价,60周岁以上老人及任何证件不再享受优惠;所有景点及特色餐均为赠送,如自动放弃,不退任何费用。如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游览变化,本公司不负任何责任、任何项目均不退差价。如双方协商另外行程调整;如发生额外费用,需由客人自行承担。
11、70周岁以上老年人如需参团,须有子女陪同及签署免责协议书,80周岁以上不收;
在不减少游览时间和景点的原则下,我中心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游览顺序;因天气等因素导致景区不能安全游览的情况,根据景区公告,我中心有权减少该景区景点,不做部分退款。
违约条款
旅行社违约:
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前 | 违约金 |
---|
行程前6-4日 | 20% |
行程前3-1日 | 40% |
行程开始当日 | 60% |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旅行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旅游者违约:
在行程前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行程前 | 违约金 |
---|
行程前6-4日 | 20% |
行程前3-1日 | 40% |
行程开始当日 | 60% |
如按上述约定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因部分旅游资源需提前预订的特殊性,本产品线路在旅行社成团后至出行前6天外取消的,也将产生实际损失,具体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机票、酒店等,如旅游者需要取消订单,应及时联系旅行社,旅行社除协助旅游者减损并退还未实际发生的损失费用外不再承担其他赔偿责任。
友情提醒:
游客请在付款后及时申请开具发票或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联系我们开具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