硬卧上铺:3980元 中铺:4380元 下铺:4780元
软卧上铺:5080元 下铺:5480元
儿童报价:1.4米以下1800元(只含当地大巴车位、半餐,如遇铁路部门稽查,所产生儿童火车票费用由家长现付,行程中产生其他费用请于当地自理),1.4米以上同成人。
*铺位分配原则:1人为1中铺,2人为1上1下或者2中铺,3人为上中下铺,以此类推。
凡身体健康、心态乐观的中老年朋友均可参加,有严重心血管疾病、高血压、哮喘病等突发性疾病及精神病、传染病患者谢绝报名,如隐瞒病情,发生任何问题,旅行社和导游不承担任何责任!70岁以上的老年人建议子女或亲属陪同,75岁以上谢绝报名参加。
1、 交通:上海-山海关,沈阳北-上海空调火车硬卧。山海关到扶余,敦化到沈阳北专列硬/软卧,当地空调旅游车。
2、 住宿:2-3人标准间(二浪河/雪乡住宿为4-6人暖炕)。
3、 用餐:正餐十人围桌,八菜一汤,酒水自理,团餐不吃不退。
4、 导游:全程导游陪同。
1、火车上不含餐、自由活动及游客的个人消费。
2、不可抗拒原因所产生的费用(如:台风、地震、罢工等)。
3、出现单男女及自然单间均按加床处理或补单间差(若个别酒店无法安排加床, 则需要加收单房差)。
4、景点门票及景区交通。
5、旅游意外险(请自行购买或委托报名旅行社代买)
全程景点门票明细:(组团社概不收取门票费用,一律由游客当地现付!)
(以下门票价格仅供参考,具体以景区当日公布的政策执行,60岁以上必须凭本人身份证才可享受门票优惠,年龄必须按年月日精确计算!)
(请仔细阅读以下条款,此款内容均作为游客与旅行社旅游合同附件的重要内容,游客签订协议即为同意以下条款):
1、行程中的各景点门票均不含,游客根据本人有效证件上的年龄当地自理,年龄精确到年月日。
2、专列具体开行时间、日期、编组定员、运行路线、抵离时间以铁路部门命令和站内调度为准,铁路局调令约定为旅行社的不可抗力。因中国铁路总公司列车编排等原因,造成提前或延后出发,本社将提前通知,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专列的车容车貌、设施、卫生、沿途站点加水、开水供应和餐车服务均由铁路部门负责,不属于旅行社范畴,若有意见或建议可拨打12306自行向铁路主管部门反映。
3、由于旅游专列属于包车,火车票不能退票、改签,所以在出发前一周内退团或行程中离团,均不退火车票费用。客人报名后因自身原因不能正常出团的,取消会承担相应退团损失,换人替补无损失。
4、我社在不减少景点的前提下,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景点游览先后顺序或多个城市游览顺序,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塌方,台风,暴雨,大雪封山,塞车,罢工,列车、轮船或航班延误取消等原因,造成专列行程变化(提前或延后结束行程),我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等因素所产生的费用由客人自理。
5、当地酒店及餐饮条件与我省有一定差距,请团友予以谅解,异地旅游用餐,较易引至水土不服,请游客自备常用药品。
6、客人在旅途中如有意见,请及时向导游或各报名组团社反应情况,以便在旅游期间及时协调和处理,防止事态扩大、损失扩大,并请认真、如实填写旅游意见表,如返程后再提出异议均视为放弃投诉权力。如您在旅行中途离团,我社视为客人单方面终止合同,所交费用将不再退还。
7、行程中自费景点及娱乐项目客人可自愿参加,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不参与的客人需在景区门口等候自由活动,并请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
8、列车上水箱容量有限,且只能在有上水设备的大站停靠上水,所以请您在列车上节约用水,感谢您的理解和配合!
9、导游无法为每位游客提供一对一服务,请在旅游期间注意自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自身健康情况选择各项旅游项目,切勿参加人为高风险活动。自由活动期间请各位游客多人结伴而行,避免单独行动。
10、请随时注意宾馆酒店、景区、厕所等地面情况,特别是在洗澡时,注意防滑,谨防摔倒!
11、此次行程时间较长,路途艰辛。您的健康情况,应完全适应本次旅行的各项要求,报名参团时不得隐瞒病情!行程中如因自身疾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等患病客人不得报名参加,敬请谅解!
12、请各组团社自行为游客购买旅游意外险。
13、旅游意外伤害险最高累计赔偿10万元/人,具体标准参照相应的保险条款,解释权归保险公司所有。保险公司的赔付额为最终赔付,旅行社不再进行赔偿。游客应保证自身身体条件能够顺利完成旅游活动,游客自身疾病不在保险赔付范围之列,由自身疾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自理,一切后果均自担,旅行社及保险公司不承担责任。
根据《旅游法》的相关规定,经旅游者的要求及双方协商一致,就本次旅游的购物场所和自费活动所达成一致,旅游者自愿签订本补充协议:
购物点安排如下:
甲方郑重保证产品的质量不含假冒伪劣产品;购物点购物价格可能与市场价格略有差异请游客谨慎选择
为丰富游客的娱乐活动,甲方提供如下项目供乙方自行选择:
自费项目的收费方式行程中直接交导游
1、行程内的所有购物场所和自费游览活动均本着游客自身需要,自愿、自主消费的原则,甲方全程不强制消费。
2、商品价格是由市场决定,乙方应根据自身经济状况谨慎选择,乙方在本补充协议约定的购物场所购物,请索要并保管好发票和原包装,回团以后一个月内,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凭发票及原包装旅行社协助办理退货(食品、药材、饮品除外)
3、行程单中的景点、餐厅、中途休息站等购物店不属于本协议的购物场所,若商品出现质量问题,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乙方自行前往的购物场所购买商品出现质量问题,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 因不可抗力或无法预见的情况导致行程变更或人数太少等原因无法安排时,请您谅解,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已阅读并充分理解以上所有内容,并愿意在友好、平等、自愿的情况下确认:
甲方已就上述商品的特色、乙方自愿购物、自愿参加自费等情况进行了全面的告知、提醒。乙方自愿前往上述购物场所购买商品、自愿参加上述自费项目,甲方并无强迫。
本补充协议如他人代签即视为旅游者已知本补充协议的全部内容,同意并认可代为签字有效,如旅游者不认可本协议,由此产生的甲方责任均由本协议签订者承担赔偿责任。
在不减少游览时间和景点的原则下,我中心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游览顺序;因天气等因素导致景区不能安全游览的情况,根据景区公告,我中心有权减少该景区景点,不做部分退款。
友情提醒:
游客请在付款后及时申请开具发票或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联系我们开具发票。